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三届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届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杨文明办发〔2019〕6 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第三届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推荐共分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自强励志模范”六个类别。

  二、推荐标准

  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师生认可度高。

  (一) 助人为乐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

  2.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二) 见义勇为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

  2.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3.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 诚实守信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四) 敬业奉献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

  2.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五) 孝老爱亲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孝敬父母(公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

  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六) 自强励志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有志气、有骨气,在困难、疾病和挫折面前不认输不气馁不懈怠,自立自重、自尊自爱、自信自强,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2.克服困难,敢闯敢拼,在创新创业中敢为人先,表率作用突出。

  三、推荐方式

  道德模范实行组织推荐。推荐候选人由各党委、党总支汇总后统一上报,推荐截止时间为 4 月 19 日。每位推荐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类型的推荐。往届省级和示范区级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填写推荐表

  按照候选人推荐类别分别填写“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见附件)。事迹须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各单位需在“推荐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候选人需提供 500 字左右的“简要事迹”,3000 字左右的“详细事迹”,1 寸彩色证件照 1 张,5 寸工作或生活照 3 张。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同时,须提交候选人“简要事迹”和“详细事迹”的电子版。邮箱:dwxcb@nwsuaf.edu.cn。

  材料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 模范候选人 XXX 事迹”,使用二号华文中宋字体;正文用 A4 纸排版,用 3 号仿宋字体,每页 500 字。

  (二)推荐程序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产生第三届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认识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抓紧抓实,切实让道德模范推荐工作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充分动员,保证质量。各单位要做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组织动员,着重推选师生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要强化推荐工作的严格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经得住实践的考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在校园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联系人:刘玉峰

  联系电话:87082833  

党委宣传部

  2019 年 3 月 11 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