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124系列活动 一次与法律的亲密接触
刘鹏老师与同学深入交流
刘园园老师为同学耐心解答
庭审现场
12月4日是我国法定国家宪法日,为了庆祝这个内涵深远、意义重大的日子,宣传法制思想并提高大学生依法维权的意识,我校法学社、校学生会权益中心以及法律服务中心联合举办了124系列活动。本次124系列活动主要针对当前大学生不懂法、不学法,缺乏法律知识的突出问题,通过开辟第二实践性课堂,线下传播法治思想等形式,努力强化我校维权法制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途径解决生活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减少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将维权思想深入人心。
法治宣传 我们为你指点迷津
当日中午,我校法律服务中心与权益中心在西区雕塑举办了大型法治宣传、解疑活动。人文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徐春成、辅导员协会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刘鹏、人文学院法学系教师万志琴、人文学院辅导员刘园园作为嘉宾进行现场答疑。活动期间,对法律问题满心疑惑的同学积极向老师提出问题,展示出我们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学生对建设法治社会的高度关注以及对培养法治思维的迫切需求。徐春成老师就学生提出的“扶不扶”现象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他法律条例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生动形象地从法律层面为同学深入阐述了这个问题——国家不会让做好事的人背负罪责。本次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认识法律、接触法律的积极性,并为接下来的模拟法庭活动渲染了舆论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在谈及参与本次知识普及问答活动的感想时,植保学院刘骏峰真切地说到:“我以前不了解也不关注有关法律的事情,今天的活动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深入体会到法律与权益的辩证关系,这要比课堂上单纯的理论学习更能吸引我的注意。最重要的是,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到法治社会离我这么近,法律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非常感谢这次活动。”
模拟法庭 公道自在人心
在法律问答活动的铺垫下,当日晚间的模拟法庭现场更是座无虚席,这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了同学们对学法用法的高涨热情。模拟法庭教学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深远的利益。我校人文学院法学系副主任徐春成、辅导员协会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刘鹏、人文学院讲师刘金清、以及人文学院辅导员刘园园莅临指导。本次模拟法庭案例为一例关于某大学生工作就业前重伤的民事案件,主持人介绍了事件的相关情况后正式宣布活动开始。此次模拟法庭严格遵守了正式庭审的程序。在庭前准备阶段,书记员入庭,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行使告知义务。紧接着的是法庭调查阶段,经审判长允许,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原告季小莉认为自己已经和公司签约,所以公司应该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并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合同书》,被告则详细交代了当天季小莉的车祸时间地点,以及原告旷班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问题。接下来是最激烈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诉讼意见,提出案件应如何认定和适用的法律依据,表明自己维护自己权利的决心。后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坚决不认同原告的观点,而且原告必须为公司的损失做出补偿”。最后是评议和判决环节,法庭审判结果承认双方劳动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该承担原告的医疗费以及诉讼费。法槌一落,全场肃穆。法官宣布起立退场。模拟法庭落下帷幕。这次亲身体验庭审的过程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之了解法庭审理维权案件的整个诉讼程序和细节,培养了学习维权相关法律的兴趣。
观众互动 点评帮你醍醐灌顶
124系列活动至此就进入了令观众最为振奋的有奖互动环节,主持人向在场听众提出了有关于法律法制的系列问题,由同学们抢答。西农学子的知识储备令人震撼,他们对答如流,循规蹈矩,彰显出我们西农大学生的风采。嘉宾点评环节中,老师们肯定了本次124系列活动的参与积极性,鼓励我校学子继续努力,谨记习总书记在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对大学学子如何助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指示,积极为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此外,徐春成老师还指出了模拟法庭中譬如用语不当等一些不足,激励我们在法律问题上严格要求自己,以严谨的态度和勤奋的努力不断进取、追求卓越。 本次124系列活动的圆满举办,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加强法制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气氛。同时,法治思维也会通过这次活动渐渐深入我校学子内心,提高学生依法维权意识,极大地促进我校先进校园文化的建设工作。
编辑: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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