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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科技园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给予科技园的优惠政策

一、科教人员和在校学生,可携带职务或非职务技术,离岗、停薪留职、休学、保留学籍或兼职到园区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

二、鼓励留学人员携带高新技术到园区领办或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经评定其人事关系可进入学校相应的学院(中心),也可在相应学院(中心)兼职或做客座科教人员; 

三、属学校产权技术,可优先考虑进入园区创办企业;

四、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资金可作为入园创办企业的投资,企业属国有,入园后继续完成所承担的科研项目,以加快产学研结合步伐和成果转化速度; 

五、开放学校科研教学资源、网络资源和中试仪器设备等,入园企业可优先低价使用;

六、为入园企业职工免费或优惠提供业务培训等。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给予科技园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园享受国家给予杨凌示范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二、将科技园与示范区创业中心同样对待,享受示范区给予创业中心的所有优惠政策。 

三、科技园内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从 2001 年起, 2 年内全部返还科技园,以后 3 年返还 50% ,用于科技园滚动发展。

四、科技园入孵企业可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政府各项基金。

五、园区建设需要且符合规划的原属学校的土地,转为经营性土地的,减半征收城市配套费。

六、将园区内水、电、暖、通讯、主管道、主干道等纳入示范区总体规划。

七、根据园区建设需要,建设用地由示范区管委会统一征用,地价比照同期示范区对高新技术企业用地的土地价格给予优惠。

(数据更新日期为2013年3月28日)